第34章
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。 豆蔻年华,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。 刘伯和将季汐叫到了书房,悄悄地问道:“季汐,你今年几何?家中可有妻室?” 季汐眼前一亮,这是要给他介绍对象啊。 他心中欣喜,面上故作淡定地说道:“陛下,汐今年十八岁,还未曾婚配。” 刘伯和一愣,十八了啊,他还以为十六。 不过也差不了多少,他说道:“我有一女,芳龄十三,将她许配给你如何?” 季汐少年英才,又有一副好相貌。 最为关键的是,季汐是曹丞相表彰过的人,又是荀令君的义子。 所以他才有了嫁女儿的心思。 曹丞相大权在握,他无法与之抗衡,连自己还能当几年皇帝都不知道。 生活朝不保夕,战战兢兢。 但他女儿就不一样了,可以嫁个好人家,有个好归宿。 刘伯和自称“我”,而非“朕”。 现在不是在朝会之上,也不是在写诏书,而是私下里商谈婚事,所以自称“我”。 三年起步,最高死刑。 季汐脑中回荡着这句话,先不说是否合法,他又没有恋童癖。 虚岁十三,周岁就只有十二。 十二岁的小女孩身体还没有发育吧,娶回家当祖宗供着吗?